【项目名称】三亚万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28106.078716万元债权及660.691135万元利息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41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珠海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挂牌日期: | 2016-10-09 至 2016-11-0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三亚万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海南省-三亚市(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海坡开发区第13横路西侧) | |||||
法定代表人 | 郑清 | |||||
成立时间 | 2003-03-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775822—3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宾馆开发、经营管理,酒楼,康乐中心,游乐中心,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热带种植业,高科技产业;物资供应,建材、设备采购、租赁。(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6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716.51 | -1873.44 | -1886.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853.32 | 29417.11 | -8563.79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3-31 | 885.92 | -245.77 | -245.7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20690.94 | 29500.5 | -8809.5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6-23 | |||||
评估基准日 | 2015-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0853.32 | 36257.88 | ||||
负债总计(万元) | 29417.11 | 29417.11 | ||||
净 资 产(万元) | -8563.79 | 6840.7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5607.53985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科英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56500万元,其中:股权价格27733.230149万元;债权金额28106.078716万元;利息金额660.691135万元(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 2、因三亚万嘉戴斯度假酒店经营区域内的三栋别墅,自酒店建成开业后一直作为酒店经营客房专属区域,是酒店经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项目与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路海坡开发区A、B、C 三栋别墅项目捆绑转让,不单独进行交易。 3、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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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海南省[460000]海口市[460100]市辖区[460101]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9层 | |||||
法定代表人 | 郑清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2674.54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对外经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938-6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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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65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11000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须书面承诺如下:(1)同意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企业、债权及利息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2)同意在受让本项目同时受让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路海坡开发区A、B、C 三栋别墅项目; (3)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当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产权交易受让申请书》同时须需提供银行出具的任意时点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自有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提供原件和经意向受让方签章的复印件)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③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包括债权款及利息)、交易(竞价)服务费的; ④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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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10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方式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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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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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贸联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支剑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0138680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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