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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2.4974万股(占总股本的0.0004%)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1-25 至 2013-02-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9、10.11层
  法定代表人 丁新民
  成立时间 2002-12-1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38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073-9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5127%
  2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2208%
  3
  源信行投资有限公司   0.106%
  4
  宝华集团有限公司   0.0743%
  5
  深圳市武新裕福实业有限公司   0.05%
  6
  摩氏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0.0144%
  7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0.0124%
  8
  深圳市尚尚善科技有限公司   0.0063%
  9
  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服务公司   0.0016%
  10
  沈阳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004%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062317.450900万元   1364575.370600万元   1075096.7807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4513116.411000万元   80740683.204800万元   3772433.206200万元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223481.637200万元   1045227.613200万元   864200.1093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5847851.257400万元   72868041.836300万元   2979809.421100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7535590.097000万元   940465.842600万元   1014400.1793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4577395.798400万元   90065925.237600万元   4511459.5608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28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长期投资
13.860000万元   24.2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3.860000万元   24.210000万元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21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股权托管协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富泰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为托管持有包括本项目在内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股权。托管期间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股权所对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具备成为保险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必备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本项目为第2次信息发布,本次挂牌价格下浮10%,累计下浮10%。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1.79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关于分红的特别约定:标的企业2012年度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利润分配所得由出让方享有。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富泰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具备成为保 险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必备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 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 定》等有关要求。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富泰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新风街2 号天成 科技大厦A座51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000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000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 批准单位名称 无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 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