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宏大广航工程有限公司16.67%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Z1DG311GD1000916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9-21 至 2011-10-1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宏大广航工程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燕岗街6号之三第五、六楼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杜领南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2000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4877045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竣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等(以上项目按本公司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从事爆破与拆除、水下炸礁、清礁作业,爆破技术设计、研发和咨询服务,及相应的爆破物品储存和销毁(以上项目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书经营);广东省内河各港间普通货船运输(有效期至2011年9月8日止);工程勘察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 |||
成立时间 | 2006-01-25 | |||
职工人数 | 135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中山市港航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 83.33 % | ||||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 16.67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7-01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3-31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29,603.33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18,805.18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10,798.15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30,791.10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18,785.79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12,005.31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001.29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万元 | 净资产 | 10,377.100000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30,401.250000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905.110000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905.11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11-06-30 | |||
资产总额 | 27,744.260000万元 | 净资产 | 10,656.36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694.320000万元 | 利润总额 | 353.600000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整体转让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广东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格林(深圳)律师事务所 |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并按相关规定处理:(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4)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项目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原股东主张行权的,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如项目形成竞价,将采用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3、标的公司第十六次股东会决议中载明: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在一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不得保留“广航”字号。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101 | ||||
传真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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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101
- 邮件:liangrui@netsun.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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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