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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珠海东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04-03 至 2011-05-2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珠海东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横琴环岛路(大芒洲)南侧) 法定代表人 李湘军 成立时间 2007-09-0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66648002-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天然气加工及销售。 职工人数 2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523.46 -189.89 -189.8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161.56 4697.31 6464.25 审计机构 珠海宏润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2-28 3773.12 -43.25 -28.2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445.16 9009.16 643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3-04 评估基准日 2010-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3780.58 14438.97 负债总计(万元) 7232.09 7232.09 净 资 产(万元) 6548.49 7206.8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206.8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批复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公司未取得土地权证,征地没有发生费用,故本次股权转让不将土地纳入评估范围。详情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苏树林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670252.7774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609-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69286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206.8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2162万元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款。 3、由于标的企业目前每天向澳门中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供应60万立方米天然气,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向澳门中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供应每天不低于60万立方米的天然气,还须满足今后澳门市场天然气增量需求,且供气价格合理。 4、标的企业现有职工分为转让方派驻和当地聘用员工,转让方派驻员工由转让方统一安排,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受让标的企业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接收标的企业地方聘用员工。 5、标的企业未取得土地权证的土地,意向受让方需承诺接受标的现状,并在本次受让完成后,协助标的企业办理土地权证事宜。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 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金70000万元以上。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须提 供2009年度审计报告。 3、由于标的企业主要经营天然气加工及销售,意向受让方须具有五 年以上天然气加工、储运生产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意向受让 方或其全资或控股公司须拥有天然气销售资质(以营业执照为 准),具有每天向标的企业提供不低于60万立方米天然气的能力 (提供相关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162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