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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2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Z1FA311GD100060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食品工业
  挂牌日期:   2011-04-01 至 2011-04-14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萝岗区沙湾路联和街6号所在地区广东省 
法定代表人游锡元注册资本人民币435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3156124所属行业食品工业
经营规模小型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肉及肉制品:广式腊肠、广式腊肉(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05月31日);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收购、批发:肉类、家禽、水产品、冷冻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蔬菜、水果;场地出租。

成立时间2001-09-18
职工人数33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是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有比例
游锡元 

75 %

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5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

广东南粤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2-22

评估基准日

2010-09-30

标的企业帐面值资产总额 3,854.560000 万元负债总额 3,292.13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562.430000 万元
标的企业评估值资产总额811.110000 万元负债总额0.00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811.110000 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2.780000万元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资产总额

2,301.948295万元

净资产

563.164513万元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059.959914万元上年利润总额

46.248857万元

上年净利润

36.188806万元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财务报表日期2011-02-28
资产总额4,769.699620万元净资产627.465333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579.740197万元利润总额23.928316万元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交易品种股权
转让形式  部分转让-其它 产权所有制国资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审计事务所广东天华华粤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广东凡立律师事务所
交易条件1.转让方按标的公司现状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5%股权。 2.标的公司带承包合同转让,承包期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承包期限内,承包者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实行全面承包,向转让方承包利润,并获得承包利润目标外的盈余或承担补足利润数额的目标的责任。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证明之日前的承包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出具产权交易证明之日后的承包收入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承包合同的变更手续。 3.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标的公司现状受让标的公司25%股权。 4.受让方应按股比承担对标的公司购地建厂投资。 5.标的公司的现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收购权。 6.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有关税费,交易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交易双方平均承担。 7.如全部意向受让方所提出的报价均低于交易标的的挂牌价格,转让方有权收回交易标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须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纪的国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期内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内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方能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竞价活动。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表示将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依照交易规则及有关条件报名和参与收购。按照交易规则(一次性报价)确定最高报价后,将先征询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是否以该最高报价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确定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为受让方。若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确定最高报价方为转让股权的受让方。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意向受让者(含标的公司其他股东)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标的公司现生产场地因出租人收回场地,必须搬迁,标的公司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另觅生产场地。为此,标的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通过股东会决议,购买从化太平镇水南村地段地块(编号:2009-G22)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标的公司生产基地。由于标的公司已不符合转让方的发展战略,并拟出让持有的股权,因此转让方未出资购买上述土地,标的公司购买土地及建设主要由控股大股东游锡元投资。现标的公司已在上述土地开始建设厂房的工程。受让方在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股权比例就标的公司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等事项跟进投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101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受让方须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纪的国内企业 法人或自然人。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 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期内到广州产权交 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内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 元,方能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竞价活动。标的公司其他股东 已明确表示将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依照 交易规则及有关条件报名和参与收购。按照交易规则(一次性报 价)确定最高报价后,将先征询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是否以该最高报 价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确定 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为受让方。若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 买权,则确定最高报价方为转让股权的受让方。公告期为20个工作 日,意向受让者(含标的公司其他股东)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报 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