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83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湛江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08-26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湛江市(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4号财政大楼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吴立东 | |||||
成立时间 | 1996-10-23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6756.8176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1827072-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原纸、无碳复写纸原纸、CF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职工人数 | 39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5223.09 | 3827.1 | 3410.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5067.25 | 18849.09 | 16218.16 | ||||
审计机构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6-30 | 17733.34 | 1238.96 | 936.5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31377.76 | 16459.64 | 14918.1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8-24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1377.77 | 33355.9 | ||||
负债总计(万元) | 16459.64 | 16459.64 | ||||
净 资 产(万元) | 14918.13 | 16896.2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896.2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详细情况参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丙3号楼710 | |||||
法定代表人 | 童来明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1729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890-7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254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6896.2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次交易不影响标的企业员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承诺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尚在进行的各项工作和已签订的合同,直至合同期满。 2、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价格的30%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若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转让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招投标(评审)程序;(3)意向受让方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及交易价款支付:(1)合同签订: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交易价款支付: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同意在全部转让价款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所属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须为造纸及纸制品行业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持有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及地方税务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4、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需提交意向受让方2009年度审计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68.878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附件:招投标评分办法-冠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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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曹丽婷 | 联系电话 | 010-68084683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付奇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17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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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曹丽婷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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