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2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Z1FA310GD1000376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食品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0-07-15 至 2010-08-1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交易内容 | 交易编号 | GZ1FA310GD1000376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25%股权 | |
挂牌价格 | 200.5200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10-07-15 | |
有效日期 | 2010-08-11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市萝岗区沙湾路联和街6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游锡元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435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73156124X | 所属行业 | 食品工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肉及肉制品:广式腊肠、广式腊肉(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5月31日);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收购、批发:肉类家禽、水产品、冷冻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蔬菜、水果;场地出租。 | |||
成立时间 | 2001-09-18 | |||
职工人数 | 33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游锡元 | 75 % | ||||
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25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南粤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5-06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7-31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1,153.51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610.43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543.08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1,412.50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610.43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802.07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00.5175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2,301.948295万元 | 净资产 | 563.164513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1,059.959914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46.248857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36.188806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10-06-30 | |||
资产总额 | 3,668.501008万元 | 净资产 | 559.152486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951.659274万元 | 利润总额 | -0.928893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凡立律师事务所 | ||||
交易条件 | (一)交易条件:1.转让方按标的公司现状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5%股权。 2.标的公司带承包合同转让,承包期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承包期限内,承包者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实行全面承包,向转让方承包利润,并获得承包利润目标外的盈余或承担补足利润数额的目标的责任。在本次交易出具产权交易证明之日前的承包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出具产权交易证明之日后的承包收入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承包合同的变更手续。 3.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标的公司现状受让标的公司25%股权。4.标的公司的现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收购权。5.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有关税费,交易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交易双方平均承担。6.如全部意向让方所提出的报价均低于交易标的的挂牌价格,转让方有权收回交易标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纪的国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期内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内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方能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竞价活动。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表示将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依照交易规则及有关条件报名和参与收购。按照交易规则(一次性报价)确定最高报价后,将先征询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是否以该最高报价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确定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为受让方。若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确定最高报价方为转让股权的受让方。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意向受让者(含标的公司其他股东)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标的公司现生产场地因出租人收回场地,必须搬迁,标的公司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另觅生产场地。为此,标的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评估基准日后)通过股东会决议,购买从化太平镇水南村地段地块(编号:2009-G22)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标的公司生产基地。由于标的公司已不符合甲方的发展战略,并拟出让持有的股权,因此甲方未出资购买上述土地,标的公司购买土地及建设主要由控股大股东游锡元投资。现标的公司已在上述土地开始建设厂房的工程。受让方在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股权比例就标的公司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等事项跟进投资。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101 | ||||
传真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岭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复文件 | 广州岭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穗岭南字[2010]214号《关于转让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股权操作方案的批复》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
批复主要内容 | 1、原则上同意《关于转让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股权操作方案的批复》。同意以经岭南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底价,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25%股权,价高者得。2、在转让过程中协调好与买受人以及承包经营者之间关系,保证股权转让款及承包费按时、足额收取,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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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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