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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943%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湖南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1-08 至 2011-12-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经济开发区(高塘岭镇高冲村) 法定代表人 张云建 成立时间 2003-07-2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6040.5775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4838678-3 经营范围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并提供成果转让服务;电子信息产品、新材料产品、新能源和节能产品、机电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住宿;餐饮;旅游业;文化娱乐;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综合零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限分支机构经营。) 职工人数 25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湖南五强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922% 2 湖南友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4.071% 3 贵州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5.064% 4 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4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01086.146700万元 21743.615424万元 20331.89452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26193.502116万元 489182.324564万元 337011.177552万元 审计机构 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1030.171823万元 5550.866657万元 5918.21707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75326.686056万元 454983.538002万元 320343.148054万元 审计机构 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253097.484067万元 3686.646126万元 2596.65580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48584.853810万元 512718.028070万元 335866.82574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南恒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铝业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6-28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湖南恒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贵州心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25404.650000万元 长期投资 123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513215.620000万元 无形资产 61930.36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4412.8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826193.50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248123.550000万元 长期负债 241058.7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489182.32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337011.180000万元 121842.5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367.4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368.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100万元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待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成为最终唯一受让方后,自动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由联交所直接给付转让方,其它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交易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该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的;(6)出现其他违反交易所产权转让相关规则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08号十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94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94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