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湖南湖大房地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95.375%股权及6628万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湖南/长沙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11-01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南湖大房地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湖南大学院内)
法定代表人 欧家好
成立时间 1992-12-3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8377158-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叁级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建筑装饰材料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提供建筑工程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 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5.375%
2 邓菊初 1.875%
3 周绍泉 0.7625%
4 丁衡龙 0.7625%
5 梁芝兰 0.6875%
6 石强 0.2875%
7 彭欢欣 0.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72.97 -72.9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695.54 6773.42 -77.88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9-30 0 -155.3 -155.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540.52 6773.71 -233.1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教育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0-07-19
评估基准日 2009-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695.54 6993.39
负债总计(万元) 6773.42 6773.42
净 资 产(万元) -77.88 219.9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837.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岳麓区[430104]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内
法定代表人 刘金水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423.81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064144-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5.3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5.3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837.8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意向受让方应一次性付款,如分期付款首付款(含 保证金)不低于成交价款的30%且需要满足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5 的要求。剩余价款提供合法的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 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总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需交纳 挂牌价30%的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 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 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 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且最终转为交易价款的 一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 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 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 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 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 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与全体职工签订不少于 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并保证平均工资不降低。 5、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洞庭大厦实业有限公司8.67%股权及240万债权,受让方须在《产权 交易合同》生效后7日内偿还标的企业欠湖南大学、湖南大学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债务(不少于5200万元)。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受让本项目后同意标的企业不再使用 “湖大”冠名。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2000万元,并连续三年盈利,三年合计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 元,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 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51.34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