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
所在地区: | 湖南/湘西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09-12-23 至 2010-01-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受湖南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泰公司")委托,对其拥有的裕隆世纪山庄(即原湘西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裕隆世纪山庄,以下简称"裕隆山庄")资产和负债捆绑转让项目发布公告。转让方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一、项目基本内容
本次转让的裕隆山庄项目位于吉首市乾州新区世纪大道西侧,规划用地净面积约为15.88万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为3.38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0.50万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齐全,已获批准的预售面积为11.5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07万平方米,商铺0.75万平方米,写字楼1.74万平方米(转让方暂未提供预售许可证)。
目前按规划已实施的建设工程有: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3.49万平方米,主体已接近封顶。小高层规划为13栋,建筑面积共10.85万平方米,其中12栋已在施工现场红线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在建,其中9栋(承礼阁、承明阁、承盈阁、承荣阁、承雅阁、承福阁、承熙阁、承智阁、承恩阁)已封顶并完成内外墙装饰,接近于工程验收标准(建筑面积约为6.05万平方米);另3栋(承瑞阁、承康阁、承怡阁)只完成基础或部分主体工程。别墅规划共102栋,规划面积5.22万平方米,已动工76栋,建筑面积3.62万平方米,其中有46栋接近完工,且房产部门已测定面积,面积2.14万平方米;有8栋主体已完工,但装饰未做,面积0.37万平方米;有14栋在建,面积0.8万平方米;仅进行桩基施工的8栋,面积0.3万平方米。项目完成公共设施建筑面积约为0.79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已完成部分车位。
该项目于2008年10月停工,所有工程若继续正常实施,均可在12个月内完工。
经省湘西风险资产接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本次转让的裕隆山庄项目资产包括:在建工程14.12万平方米,评估值21861万元,零星资产8万元;评估基准日后支付或结算零星工程24.62万元;资产减少评估价值1410.5万元。
随同资产一并转让的债权共计1397.79万元,其中:应收房款651.82万元;银行按揭保证金500万元;其他245.97万元。
受让方需承接的债务共计8770.91万元,其中:应付工程款2592.88万元;银行贷款2900万元;拆迁安置费约1242.21万元;其他2035.82万元。
上述资产、债权、债务情况数据为意向受让方参考数据,具体数据在双方交易时以转让方提供的清单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则视同其对该项目未尽瑕疵已进行充分了解。
转让方承诺处理未转让的债权债务;负责所确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应由销售方负担的已销售房屋的销售税费。
目前,裕隆山庄系民泰公司所有,本次转让行为已形成内部决议并经省湘西风险资产接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成交后将直接过户到受让方。若转让方在公告期内未提供评估报告,则挂牌中止。
二、投资价值分析
1、该项目系吉首市重点工程,市委市政府对其处置和后续开发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2、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升值潜力较大。项目位于乾州新区世纪大道西侧,交通便捷,城市基础配套和公用配套设施较齐全,自然环境良好。
3、该项目五证齐全,不同程度地在建,后续开发工作容易开展,是一个短、平、快项目。
4、该项目已办理了部分预售许可证且开始对外发售,投资者接手即可展开销售,能迅速回笼资金。
5、该项目是吉首市内目前唯一的园林式商住别墅小区,品质优。吉首市房地产价格处于上升期,经精心策划和高效运作,可以取得可观的投资回报。
三、挂牌底价:人民币13110万元(挂牌底价=资产评估值21861+零星资产和零星工程32.62 +转让债权1397.79-转让债务8770.91-资产减少1410.5)。
四、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民泰公司结算专户。
五、受让方条件
1、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期无重大民事诉讼行为;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将保证金5000万元汇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则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违约不能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成交后20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则保证金5000万元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负责组织资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对裕隆山庄项目进行复工,确保在复工后18个月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
5、受让方确保已售房在2010年5月31日前交付使用。
6、受让方负责依法处理纳入本次转让项目的债权债务。
7、受让方负责对原已销售房屋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8、项目成交后的拆迁过渡安置费受让方应按每户每月550元执行。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受让方是法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章程、受让方的受让决议,受让方上级主管部门批文;
2、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
3、意向受让方是外商的,提交经中国认可的鉴证机构鉴证的商业登记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4、多个意向受让方联合收购委托协议以及委托书;
5、意向受让方应提供不少于挂牌底价(含保证金5000万)的银行资信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及产交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意向受让方请于2010年1月12日17:30时前填写《产权交易意向受让申请书》,提出意向申请,并将保证金汇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如下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的管理按照《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账户名称: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企业产权转让资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华兴支行
账号:43001520061052500882
七、联系方式:胡先生0731-84178661 13875855566,曹先生13974808018,李先生0731-84178680,刘先生0731-84178608
八、公告期限:至2010年1月12日17:30整止。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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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民泰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胡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31-84178661 138758555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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