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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37.37%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6SH100845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挂牌日期:   2016-06-29 至 2016-07-2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 简泽丰
  成立时间 1999-08-1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6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1216858-1
  经营范围
输送包装设备的生产、销售;工业自动控制装置的开发、制造、安装、销售及服务;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电气产品、自控产品、网络一体化产品的开发、销售、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机电产品、轻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者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 43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51%
  2
  株洲中车时代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37.37%
  3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11.6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0373.065748万元   -1063.259100万元   -345.46739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6374.226651万元   35535.801501万元   10838.425150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8196.882100万元   172.167100万元   952.1792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225.583100万元   22041.690600万元   19183.892500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5-30   4618.779936万元   -1728.586620万元   -1584.27640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4704.578955万元   35450.430206万元   9254.14874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0-23
  评估基准日 2015-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湖南誉翔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1593.340000万元   21802.120000万元  
  长期投资
3050.000000万元   2152.6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8757.380000万元   13860.32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538.860000万元   7343.6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6676.970000万元   45896.0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5257.420000万元   23887.270000万元  
  净资产
11419.550000万元   22008.8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224.68856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2016年4月11日,标的公司及各股东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诚“)签署了《关于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同意中国海诚以现金人民币220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5518.5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481.4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目前尚未履行。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长泰机械公司委估的房屋建筑物中部分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建筑面积合计49.31平方米;
2、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长沙市政府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程序调整变更为整块用地上各期栋证办全后再统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公司拥有的技术研发中心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截至评估现场勘察日尚未办理完成,该房屋共计1栋,建筑面积共11,060.66平方米;
3、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长泰机器人有限公司委估的房屋建筑物中房屋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建筑面积65.84平方米;
4、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沙长泰机器人有限公司出资购买的宗地编号为0110049889,宗地总面积为43144.3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38461.02平方米,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长沙国际企业中心8号楼(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4262636号)作为抵押,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取得流动资金借款。截至至评估基准日借款余额11,189,498.64元。(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标的公司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签署的《关于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所有条款。(增资协议在交易所备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信托、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及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7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株洲中车时代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123号华晨金茂尚都B座8楼815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7.3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7.3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株洲中车时代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谭雪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8740;1324189749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 资格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信托、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及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