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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湖南维胜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3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挂牌日期:   2011-05-02 至 2011-06-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南维胜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冯所林 成立时间 1989-07-24 注册资本 美元 17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16600709 经营范围 生产印刷电路板、电子器件、印刷版设备和其他外围设备、电路板装配;上述产品自销 职工人数 89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加坡MFS科技私人有限公司 65% 2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3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081.259700万元 -2340.158900万元 -2034.6988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194.514800万元 10712.615200万元 19481.899600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680.856100万元 -1635.918600万元 -1377.0871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838.050000万元 7321.460000万元 21516.59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3-31 7477.238000万元 145.292200万元 242.478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9451.276700万元 9726.899100万元 19724.3776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2-09 评估基准日 2010-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事务所北京分所 律师事务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5677.521102万元 15940.712113万元 固定资产 13572.084449万元 14018.934870万元 无形资产 1286.766632万元 8188.077200万元 其它资产 296.652081万元 276.349287万元 资产总计 30833.024264万元 38424.073470万元 负债总计 10415.451042万元 10415.448070万元 净资产 20417.576194万元 28008.632801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803.021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原股东未表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803.021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在通过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须交纳2000万元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联交所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人需在被确认为受让人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人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联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人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该意向受让人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必须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人在受让本标的的同时必须举牌受让同期于上海联合产 权交易所挂牌的湖南维胜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长沙市雨花路16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