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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   所属行业:   建材工业
  挂牌日期:   2009-04-28 至 2009-05-2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受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交通设计院")的委托,对控股子公司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衢监理")100%股权转让项目发布公告。转让方确保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一、项目内容:

  交通设计院成立于1960年,经营范围:在本企业资质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关工程的勘测、勘察、设计、咨询;承接编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标准图及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承接境外和境内外资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要的人员。

  金衢监理成立于1998年3月12日,为交通设计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公司现具公路工程甲级资质,经营范围为:凭本企业《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公路工程。金衢监理是交通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单位,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湖南省同行业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单位,湖南省第一家从事援外施工监理的企业。公司主要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并提供工程技术咨询和其他相关服务。公司所监工程曾多次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监理先进单位称号,湘耒高速公路获第四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临长高速公路获第五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奖",并被评为"国际环境友好工程"。目前,公司已完成新建高速公路监理里程356公里,路面养护工程76公里,特大桥11622延米,隧道5185延米,其他等级公路212公里。

  根据湖南英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湘英特【2008】评报字第09号),以2008年4月30日为基准日,金衢监理经评估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为总资产11,551,768.99元,总负债7,679,508.52元,净资产3,872,260.47元;以2009年2月28日为审计基准日,金衢监理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为资产总计8517526.95元,总负债7763704.66元,净资产753822.29元。目前,交通设计院拟将所持的金衢监理100%股权进行转让,转让行为已形成内部决议并经省财政厅批准,评估报告结果已备案。

  二、重大事项揭示:

  1.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149号)对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的资质要求,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比例及出资额、专业人员中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等,意向受让人应充分考虑,否则可能影响股权变更,影响企业甲级资质。目前,在公司注册的执有监理证件(含部证、部专证、培训证)的设计院在职职工,转让方承诺其证件保持2年内仍在公司注册,不转出。外聘员工证件注册在公司的,由受让方与外聘注册人员协商,转让方不负责。

  2.受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垮塌影响,根据交通部质监总站《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的通知》(质监公字【2008】7号),金衢监理在本次定期检验中检验结论被暂定为不合格。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于2008年8月18日下发《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湖南省公路工程丙级资质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的通知》(厅质监字【2008】97号)指出,"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监理企业应在六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监理企业不得参加监理招投标活动"。经过六个月(2008年7月2日-2009年1月2日)的整改,省质量监督机构认定达到规定条件,交通部质量监督总站于2009年1月8日核定检验合格。

  3.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垮塌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处组织了对大桥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划分的协调会议。今后如果确定金衢监理应承担事故经济赔偿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4、金衢监理尚有醴潭高速、安景高速、张石项目、常吉高速公路、凤大公路等5个项目已完工,由于各种原因尚未与业主完成监理费最终结算,估计尚可确认收入2667701元(含税金)。本次确定挂牌价格,已将此项预估收费进行折减后考虑进去,本次股权转让后,该笔收费权归受让方。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做好上述费用的收款工作。上述费用以外项目变更或新增增加的收费归转让方所有。

  5.目前仍在监项目及已通车仍在缺陷期的项目的监理工作,由转让方继续完成,债权债务均不参与转让(上述第4条所列醴潭高速、安景高速、张石项目、常吉高速公路、凤大项目等5个项目按第4条执行)。

  6.金衢监理自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登记期间的损益由转让方承担享有(上述第4条载明的情况除外)。

  7.金衢监理目前的办公用房属交通设计院所有。股权受让人应考虑其股权受让后经营场所的可持续使用性及可能需支付的租赁成本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8.截止报告日,主管税务机关未对金衢监理的历年来的税费缴纳进行税务检查,受让人需考虑可能潜在的补缴税款对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

  9.金衢监理账面上的湘A33555车行驶证上的车主为交通设计院,但产权仍属金衢监理,过户办理及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三、挂牌价格:人民币388万元。

  四、付款方式:按实际成交价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公告期限:自2009年4月24日起至2009年5月25日17:30整止,共计20个工作日。

  如在本公告期限内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我所将于2009年5月27日上午10:30在湖南省产权交易所(长沙韶山北路216号维一星城国际大厦18楼)举行电子竞价会。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胡先生/李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31-4178661
  • 手机:0731-4178680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五、受让方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将人民币50 万元保证金作为定金,汇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意向受 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则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若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与转让方签署《产 权交易合同》,则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 金,不予退还;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 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税务登记证、章程、意向受让方的受让决议,意向受让方上级 主管部门批文;   2、意向受让方是外商的,提交经中国认可的鉴证机构鉴证的商 业登记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3、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意向受让方请于2009年5月25日17:30时前填写《产权交易收购 意向申请书》向我所提出申请,并将保证金汇入我所如下账户,保证 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企业产权转让资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长沙华兴支行   账 号:43001520061052500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