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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武汉市青山区青山瓦楞厂整体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行政(事业)资产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09-05-05 至 2009-06-0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项目简介

  武汉市青山区青山瓦楞厂系青山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下辖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81年4月8日,该厂所在地为青山区长青路55号,南北2个厂区紧邻市管大道长青路、武汉石化、青山船厂等大型企业相距不足一站,原生产瓦楞包装用纸箱。因设备落后淘汰,于1998年4月停产至信今,目前主要用房屋土地出租(已租5户)收入维持日常开支。企业现有员工39人,遗属1人,退休职工69人,法定代表人刘祖学,企业注册资本32万元,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831.38平方米.房产面积为2134.96平方米,设备(已报废)11台,另流动资产不足2万元。

  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企业于2007年11月15日与武汉圆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同意由圆庆公司出资并协调法院解决因向原武汉城市信用联社桂子山营业部(后权利方为农业银行武汉市江城支行)借款所产生的债务纠纷,现法院已解除查封,江城支行已解除抵押,请仔细阅读该协议书及相关资料。

  2、武汉市青山科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他项权利尚末解除。

  3、厂区内尚有五家企业租户,有的租户有自建厂房或设施,如青船科技公司自建近千平方米钢结构厂房,请仔细阅读相关合同,另有四户职工(有的带家属)自九十年代中期抢占厂房合约200平方米,居住至今。虽由标的企业负责清场腾空,但时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标的企业房屋土地两证系93-97年间原区房管局核发的老证,换领新证房屋土地须由受让方委托市区测量机构重新丈量。

  5、标的企业原向工行青山区支行的短期借款属信用贷款,未办理抵押手续,本金为20万元,评估时已预提了本自合计36.5万元,2008年5月5日《长江日报》6版《公告》中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声明行使该债权,本息合计披露为57.77万元,目前转让方已出面协调该债务,待产权转让完毕后,可继续帮助受让方妥善解决该债务。

  6、《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评估的面积如与房地产部门对该房地产土地的实测面积发生不符,以实测面积为准,但不影响此次转让标的的价格和结果。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足额银行存款证明;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缴纳保证金70万元人民币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将债务处理完毕;

  4、受让方拟投资发展的项目须符合区域规划及环保要求;

  5、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及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武汉市青山区青山瓦楞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谢文飞(江城分所)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7-8580131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7-8575766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