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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武汉江车恒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15.4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61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0-28 至 2011-11-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武汉江车恒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汉江岸区解放大道1543号) 
法定代表人杨杏芳 
成立时间1992-07-28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7774864-7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等。 
职工人数2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杨杏芳33.44%
2中国南车集团武汉江岸车辆厂15.49%
3严长生6.67%
4程伯珊6.67%
5夏家祥5.88%
6王颖翔3.17%
7张金明2.09%
8杨仁平1.75%
9张福杰1.69%
10李盛日1.5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414.47 2.01 1.66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65.92 105.94 359.97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6-30 124.39 -74.29 -74.29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381.46 95.78 285.6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09-14 
评估基准日2011-03-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333.32 367.28 
负债总计(万元)53.2 53.2 
净 资 产(万元)280.12 314.0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8.65254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分所 
律师事务所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详情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南车集团武汉江岸车辆厂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湖北省[420000]武汉市[420100]江岸区[420102]武汉江岸区解放大道1543号 
法定代表人司同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219.7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7772593-9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5.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5.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10929922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48.652541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14.60万元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4.6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南车集团武汉江岸车辆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鲍甜甜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521418-82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 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