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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宜昌中冶重工机械有限公司1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SH100584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湖北/宜昌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挂牌日期:   2011-11-18 至 2011-12-0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宜昌中冶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枝江市白洋镇
  法定代表人吕国胜
  成立时间2004-11-03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76741250-2
  经营范围
冶金机械、船用机械及普通重型机械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成套供应和技术服务;工业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的项目除外)
  职工人数1197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50%
  2
  中冶连铸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245.436032万元  25.524439万元  24.25029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421.350752万元  11810.737534万元  2610.613218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9-30  6235.083629万元  -22.473318万元  -61.31627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252.887532万元  7703.000000万元  2549.00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武汉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11-11
  评估基准日2011-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武汉天意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2136.330000万元  12147.9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130.020000万元  1302.2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3267.130000万元  13450.9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0636.650000万元  10636.650000万元  
  净资产
2630.480000万元  2814.3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1.433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如项目形成竞价,将采用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应以普通竞买人的竞买方式参与多次报价,以此行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281.433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交付人民币84万元作为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人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或连个以上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人,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转让总价款(含保证金)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结算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受让方未能在收到竞价结果通知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8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冶连铸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51号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9个周期。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冶连铸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高少辉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539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 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