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湖北省谷城银隆电业有限公司11.19%股权及3900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8BJ100214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湖北/襄樊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8-10-28 至 2009-03-13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北省谷城银隆电业有限公司 | |||||
住所 | 谷城县城关镇西大街公园路 | ||||||
法定代表人 | 刘承立 | ||||||
注册资本(万元) | 17873.48 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电力生产、销售和水电资源开发、电业行业服务的各种机电设备材料及相关的第三产业。 | ||||||
职工人数 | 106 人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91 % | ||||||
湖北省电力公司 | 28.53 % | ||||||
谷城县水电开发公司 | 26.48 % | ||||||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11.19 % | ||||||
湖北省投资公司 | 2.89 % |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8-01-22 | ||||||
评估基准日 | 2007-06-30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0 | 负债总额 | 0 | 所有者权益 | 6546.2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632.52 | ||||||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37165.63 | |||||
净资产(万元) | 4876.95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102.09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232.47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232.47 | ||||||
交易 内容 | 转让标的名称 | 湖北省谷城银隆电业有限公司11.19%股权及3900万元债权 | |||||
挂牌价格(万元) | 324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08-10-28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09-03-13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产权项目分类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转让标的企业按国家规定水库库区用地都是国家划拨土地。 2、挂牌价格3243万元,其中11.19%的股权挂牌价格为513万元,3900万元的债权的挂牌价格2730万元。 3、受让方在受让本转让标的的同时,必须承继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委贷担保,担保额以《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日实际数额为准。 4、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本转让标的挂牌期间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若进入拍卖程序,标的企业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住所(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A座8层 | |||
注册资本(万元) | 65000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程锐 | |||
监管机构(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1.19%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11.19% |
受委托 经纪商 情况 | 经纪商会员 |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
北交所 联系 方式 | 北交所项目联系人 | 付先生 | 联系电话 | (8610)66295566 |
北交所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8610)66295566 | ||
传 真 | (8610)66295588 |
项目提示 | 北交所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果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北交所经纪会员机构;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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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企业规模:大型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付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0)662955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86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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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具有良好 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 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 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受让成功后, 该笔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 向受让方,则以拍卖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 转为拍卖保证金;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未能受让的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则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会后的 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