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湖北 > 黄石 > 股权
【项目名称】黄石十五冶金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48%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497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湖北/黄石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6-28 至 2012-07-2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黄石十五冶金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市下陆区沈下路28号) 
法定代表人 刘礼 
成立时间 2006-03-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8448867-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劳务分包;建筑构件及金属结构件制作安装的劳务分包;国内劳力派遣。 
职工人数 94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十五冶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48%
2 鄂州市鑫科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10%
3 柯云 7%
4 张建十 7%
5 柏良付 7%
6 雷章楚 7%
7 叶国宗 7%
8 易阿萍 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1.47  13.21  9.8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8.85  17.97  90.89 
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4-30  27.05  2.45  1.8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9.84  11.98  97.8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湖北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25 
评估基准日 2012-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09.84  109.82 
负债总计(万元) 11.98  11.98 
净 资 产(万元) 97.86  97.8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6.963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黄石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湖北文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十五冶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北省[420000]黄石市[420200]下陆区[420204]黄石市下陆区老下陆街27号 
法定代表人 黎勇强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57696199-8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2491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6.9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就以下事项做出书面承诺:(1)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期间,同意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由转让方享有,同意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受让方承担。(2)成为受让方后,同意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十五冶”字样及冠名权,并在本次股权转让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时将标的企业的名称取消“十五冶”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4.1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十五冶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94 人
  • 负责部门: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许雯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14-621734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 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