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武汉长江金口码头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湖北/武汉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4-01 至 2011-05-2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武汉长江金口码头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
法定代表人 胡海平
成立时间 2007-12-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组织机构代码 66951834-6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仓储业。
职工人数 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41 0.4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72.74 0 4972.74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2-28 0 -0.03 -0.0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972.71 0 4972.7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2-25
评估基准日 2010-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000.18 5000.18
负债总计(万元) 27.48 27.48
净 资 产(万元) 4972.7 4972.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972.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2008年7月10日,武汉长江金口码头物流有限公司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就武汉长江金口码头物流有限公司件杂码头工程签定了《工程设计合同》,目前该合同尚未完全执行,受让方受让成功后,标的企业须继续履行《工程设计合同》,该合同在北交所存档备查。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北省[420000]武汉市[420100]江夏区[420115]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
法定代表人 张作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70741.83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241662-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9922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972.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帐户缴纳挂牌金额10%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需书面承诺以下内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必须书面承诺接受上述与转让相关条件所述的全部内容。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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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100%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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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注册资本 金不低于人民币2.4亿元、且主营业务为港口装卸、仓储的企业法人 (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连续三年盈利(以 2008、2009、201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截至到2010年12月31日,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4亿元(以201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此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97.27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