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武汉东西湖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万股股份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4BJ1000073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湖北/武汉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03-04 至 2014-03-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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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汉东西湖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万股股份 | ||
计量单位 | 所在地 | |||
型 号 | 数 量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竞买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6月30日,评估有效期截止至2011年6月29日。标的经过两次调价后拍卖未能成交,最后一次拍卖底价为106.3982万元。深圳中院同意清算组根据通南方证券债权委员会通过的处置方案。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南证清字【2014】6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其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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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J0042 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于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1039034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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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 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 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 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