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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河南庆安化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18%股权(1154万股)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08BJ1002372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河南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挂牌日期:   2008-12-25 至 2009-03-1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项目编号 G308BJ1002372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河南庆安化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新郑市庆安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 司俊杰
注册资本(万元) 7600.0 人民币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限许可证范围内)、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等。
职工人数 700 人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前五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郑州庆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13 %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18 %
杭州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72 %
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15 %
上海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7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评估机构 河南大公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08-12-05
评估基准日 2008-06-30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45185.12 负债总额 32889.92 所有者权益 12295.2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66.41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44121.27
净资产(万元) 11231.35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6787.58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399.98
上年净利润(万元) -703.8
交易
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河南庆安化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18%股权(1154万股)
挂牌价格(万元) 190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08-12-25
挂牌期满日期 2009-03-17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
产权项目分类 股权
转让形式 部分转让-其它
产权所有制 国资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从事化工行业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交纳1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无息退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的原因,该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 5、意向受让方的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办公楼2区15层01、02单元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卿虹
监管机构(部门)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持有产(股)权比例 15.18%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15.18%
受委托
经纪商
情况
经纪商会员 北京中科信诚咨询有限公司
北交所
联系
方式
北交所项目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 (8610)66295566
北交所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8610)66295566
传 真 (86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中型
  • 负责部门:北京中科信诚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肖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0)662955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86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 方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从事化工行业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 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交纳1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的 账户。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 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自动转 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 所无息退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 方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 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 价格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的原 因,该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 5、意向受让 方的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