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存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一批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2640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河南/洛阳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6-11-15 至 2016-12-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机
械 设 备 |
名 称 | 详见资产清单 | 所在地 | |
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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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详见资产清单 | ||
规格型号 | 所在地 | |||
数 量 | 计量单位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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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无形资产详见资产清单 | ||
计量单位 | 所在地 | |||
型 号 | 数 量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2994.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法 |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2994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办理本项目资产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①本意向受让方已对标的资产充分了解,已自行判断并承诺承担受让后标的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的风险,成为受让方不得以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为由向转让方提出异议。②本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③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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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任丽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3733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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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