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诚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53.6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26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河南/郑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1-04-02 至 2011-04-2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郑州诚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邙山区桥南新区金桥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何世贵 | |||||
成立时间 | 2002-11-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58.9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409649-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九座以上乘用车、汽车配件销售;房屋租赁;花卉种植。(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 | |||||
职工人数 | 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河南省北方工贸公司 | 53.69% | ||||
2 | 郑州新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6.31%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75.93 | -176.4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690.84 | 1.49 | 1689.34 | ||||
审计机构 | 北京国信德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2-28 | 0 | -0.016 | -1.3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690.62 | 2.66 | 1687.9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4-02 | |||||
评估基准日 | 2010-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690.83 | 4819.68 | ||||
负债总计(万元) | 1.49 | 1.49 | ||||
净 资 产(万元) | 1698.34 | 4818.8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587.26204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国信德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省北方工贸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河南省[410000]郑州市[410100]惠济区[410108]郑州市惠济区桥南新区金桥路1号院5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韦继申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6995732-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3.6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3.6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491-0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587.2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挂牌金额的30%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 4、尽职调查截止时间即为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截止时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受让。 3、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776.181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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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郑州诚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267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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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受让。 3、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