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苏教中和图书有限公司102万出资(占注册资本51%)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QYCQ12045-JSCQ12015- | 项目类别: | 项目融资 |
所在地区: | 山东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4-16 至 2012-05-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苏教中和图书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370100000049629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 | ||||
法定代表人 | 王巧林 | ||||
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6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图书、期刊、报纸(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纸张,包装物品;科教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 (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 ||||
职工人数(人) | 11 |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
其他 | 成立于2009年1月13日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占股51%,山东中和科教文化有限公司占股49%。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277.25(截至2011年12月31日) | |||
净资产(万元) | -55.9(截至2011年12月31日)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74.53(截至2011年12月31日)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32.73(截至2011年12月31日)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34.6(截至2011年12月31日)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济南中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济中大评报字[2012]第0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1年 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 294.45 | 净资产(万元) | -38.7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9.74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 山东中和科教文化有限公司声明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见“其它重要事项 | ||||
其他重要事项 | 一、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标的公司因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公司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 ||||
转让参考 价格 | 102万元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一、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三)意向受让方应不存在禁止收购本次股权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涉及参与本次股权收购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 ||||
备查文件 | 一、关于同意转让山东苏教中和图书有限公司51%股权的批复(苏凤股份业[2012]3号) 二、《评估报告》(济中大评报字[2012]第002号) 三、审计报告(中大会审字[2012]027号)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其它备查材料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 3.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 4.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2年5月15日17:00前至江苏省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本人至交易所现场办理),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公开竞买确定买受人; (四)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10万元,以确定其参与收购,受让不成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五)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姚女士 | |||
联系电话 | 025-83163381 | ||||
传真 | 025-83163386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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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姚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5-8316338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5-83163386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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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 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 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 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三)意向受让方应不存在禁止收购本次股权或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及涉及参与本次股权收购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 违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