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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淄博市金饰品店债权营销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山东/济南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4-02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拟对淄博市金饰品店债权资产项目对外转让。

  本次推介的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核实,不作为对意向投资者的承诺,不作为合同要约,仅表明资产处置意向,供投资者参考。交易活动以签订的具体协议(合同)为准。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投资者如有购买意向,请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86196179

  Email:pengyonghard@163.com

  传真:0531-8619615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顺河街176

  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拥有淄博市金饰品店债权总额183万元,其中:本金100万元,利息83万元(截止2010年3月31日)。该债权由山东科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赵婷婷、王相安、耿佃峰,按比例(48%、9.7%、29%、13.3%)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诉讼情况

  2003年9月29日,张店工行向张店区人民法院起诉,2004年3月10日,张店区人民法院做出(2003)张民初字第3052号判决书判决:张店金饰品店归还本金1,0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淄博飞雁仪表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4年8月12日,张店工行向张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办接收后依法恢复该案执行,由于担保人淄博飞雁仪表有限公司已注销,我办申请追加保证人的出资人山东科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赵婷婷、王相安、耿佃峰为被执行人,债务由其按出资比例承担,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以(2005)张法执字第706-3号裁定上述企业及责任人承担相应连带担保责任。

  三、资产亮点

  山东科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汇电气),注册资本1,673万元,省高新技术企业,名下除办公房产(4,477平方米)和出让土地(21,636平方米)外,尚拥有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2,125.14万元计66%股权。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科汇电力),注册资本3,210.56万元,省高新技术企业,淄博市创业板上市重点扶植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鲁信高新)及淄博高新对其投资比例25.25%,全面介入其上市进程。

  赵婷婷:对科汇电气持股120万元。

  王相安:对科汇电气持股14.65万元,现任科汇电子董事、总经理。

  5、淄博市金饰品店于2003年存放原债权人工商银行张店支行金、钻饰品一宗,原账面价值129万元。

  该债权债务已由法院确权不存在法律障碍,债务担保企业及自然人具有债务履行能力。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彭先生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彭先生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顺河街176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9617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531-86196157
  • 邮件:pengyonghard@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