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省莱州市平安爆炸物品专营有限公司44.44%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4BJ100598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山东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01-27 至 2014-02-2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省莱州市平安民用爆炸物品专营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省-烟台市(府前西街15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利 | |||||
成立时间 | 1998-06-1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9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6555876-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销售: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09月30日)。一般经营项目:*** | |||||
职工人数 | 66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贾永梅 | 4.444% | ||||
2 | 夏莉 | 4.444% | ||||
3 | 孙新乐 | 4.444% | ||||
4 | 刘本全 | 4.444% | ||||
5 | 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44.44% | ||||
6 | 招远七六一有限责任公司 | 33.33% | ||||
7 | 盛振波 | 4.454%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0599.86 | 258.63 | 156.1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140.48 | 3624.5 | 515.98 | ||||
审计机构 | 烟台天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11-30 | 8936 | 47.83 | -0.1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424.86 | 1120.79 | 304.0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2-27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172.38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2523.72 | - | ||||
净 资 产(万元) | 648.66 | 166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37.70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辽宁悦安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抚顺市[210400]顺城区[210411]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台山堡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利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607.4141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7047299-8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4.44%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4.44%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4910 | |||||
批准单位名称 | 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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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37.704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挂牌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自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意北交所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②承诺在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意标的企业管理层队伍不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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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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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21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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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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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66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丽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500101256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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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 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