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海洋大学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73.77%股权及7200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山东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2-26 至 2013-03-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海洋大学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科苑经一路)
法定代表人 赵代勇
成立时间 1992-12-0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2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6359878-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片剂、散剂、硬胶囊剂、粉针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31)。 一般经营项目:药物、保健食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盐藻生产和销售;进出口业务。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10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3.77%
2 中国海洋大学 26.2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17.45 -821.14 -813.5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18.67 11712.71 -7594.04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2-31 819.28 -1132.22 -1004.0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3551.07 12149.15 -8598.0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盐业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1-22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106.04 5387.46
负债总计(万元) 12284.65 12284.65
净 资 产(万元) -8178.61 -6897.1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11.94293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于2005年生产的D聚甘酯注射液、盒装甘糖酯,数量为3940支、35798瓶,该药的有效为2年,截止资产评估基准日已经超过有效期,该部分药品已经失去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故本次评估为零。
2、本次为股权及债权捆绑转让,股权挂牌价格为0.0001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7200万元。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内蒙古自治区[150000]阿拉善盟[152900]阿拉善左旗[152921]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
法定代表人 李德禄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5912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146380-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3.7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3.7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盐业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625149
批准单位名称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200.00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已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决策程序;②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 “兰太”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3年以上,从事医药相关行业的企业法人。(以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5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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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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