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312BJ1005026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山东/青岛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挂牌日期: | 2012-08-08 至 2012-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青岛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6号) | |||||
法定代表人 | 苗聚才 | |||||
成立时间 | 2001-08-2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3060557-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大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住宿;餐厅(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08-11 卫生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3-01-30)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百货、文化用品,针纺织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 |||||
职工人数 | 10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培训中心 | 40% | ||||
2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20% | ||||
3 | 南阳乐凯华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 | ||||
4 | 北京东方宾馆 | 2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568.36 | -299.44 | -299.4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484.64 | 5882.67 | 601.97 | ||||
审计机构 | 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7-31 | 814.73 | -108.24 | -108.2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753.01 | 5259.29 | 493.7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华荣建资产评估事务所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7-26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694.92 | 6569.76 | ||||
负债总计(万元) | 5133.15 | 5133.15 | ||||
净 资 产(万元) | 561.77 | 1436.6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87.32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元吉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情参见标的企业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东方宾馆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通州区[110112]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炎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2.5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47271-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1505-0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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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90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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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包括500万元)的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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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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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附件:评分标准.doc
1、投标报价(满分50分)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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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东方宾馆
- 企业规模:105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郭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82855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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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人民币500万元(包括500万元)的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 法人。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