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泰卓衡(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2、4、6号1-407、1-507室房产 | 注册地(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 法定代表人 | 熊群力 | 成立时间 | 1989-05-26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793022.2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24-9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性项目: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相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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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资产公告信息 | 房屋土地 | 评估值 | 547.940000万元 | 地理位置 | 山东 | 权属性质 | 所有权 | 权证编号 | 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01469号、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01474号 | 规划用途 | 办公 | 目前用途 | 办公 | 建筑面积 | 623.22 平方米 | 配套设施 | 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气、通燃气、及场地平整,公共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办公需要。 | 周边环境 | 区域内有学校、医院、超市、银行等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周边有融基大厦、嘉恒大厦、发展大厦等商务办公区域,办公环境较为集中。该房产所在区域主要有花园路、洪楼南路等主次干道,道路等级一般,路况较好,人车流量较大,周围有1、10、30、75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条件较好。 |
| 设备资产 | | 无形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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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众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3-06 | 评估基准日 | 2011-06-22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无 | 律师事务所 | 无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项目 | | 固定资产 | |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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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该房产属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其下属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负责处置。房产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该房产所在房屋总层数为7层,该房产所在层数为4、5层,两套房产建筑面积均为311.61平方米。 该房产的主要特点如下: 1、交通便捷。该房产所在区域主要有花园路、洪楼南路等主次干道,道路等级一般,路况较好,人车流量较大,周围有1、10、30、75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条件较好。 2、自然人文环境质量较好。对面为洪楼广场、山东大学洪楼校区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较好。 3、商业聚集程度较高。 4、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该房产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达到“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气、通燃气及场地平整),公共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办公需要。 5、公建配套齐全。区域内有学校、医院、超市、银行等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 6、人流量多。临主次干道,人流量较多。 7、办公环境地处商务区。周边有融基大厦、嘉恒大厦、发展大厦等商务办公区域,办公环境较为集中。 8、未来发展潜力巨大。该区域配套设施齐全,发展潜力较大。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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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547.94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64.38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本次转让的房产以现状交割,房产产权交割以过户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推介意见 | 该房产属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由其下属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负责处置。房产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该房产所在房屋总层数为7层,该房产所在层数为4、5层,两套房产建筑面积均为311.61平方米。 该房产的主要特点如下: 1、交通便捷。该房产所在区域主要有花园路、洪楼南路等主次干道,道路等级一般,路况较好,人车流量较大,周围有1、10、30、75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条件较好。 2、自然人文环境质量较好。对面为洪楼广场、山东大学洪楼校区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较好。 3、商业聚集程度较高。 4、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该房产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达到“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气、通燃气及场地平整),公共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办公需要。 5、公建配套齐全。区域内有学校、医院、超市、银行等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 6、人流量多。临主次干道,人流量较多。 7、办公环境地处商务区。周边有融基大厦、嘉恒大厦、发展大厦等商务办公区域,办公环境较为集中。 8、未来发展潜力巨大。该区域配套设施齐全,发展潜力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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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64.382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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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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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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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