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威海环翠区银光综合楼和锅炉房及土地使用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山东/威海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3-01 至 2011-04-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高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刘云文
成立时间 2004-07-0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184.3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6238052-1
职工人数 20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100%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1695.440000万元
地理位置 山东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威环国用(2007出)第342号
规划用途 工业
目前用途 工业
土地面积 10935 平方米
建筑面积 8100 平方米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06-22
评估基准日 2010-03-31
律师事务所 甘肃铜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1346.070000万元 1695.440000万元
无形资产 75.000000万元 344.83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 75.000000万元 344.8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421.070000万元 2040.2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421.070000万元 2040.2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40.27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为第二次挂牌。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2栋(项),其中:银光综合楼、锅炉房各1栋,建筑面积合计为8100m2,无房屋产权证; 2、本次评估是按照建筑物现有状态进行评估的,未考虑产权持有者的未付工程款及房产证办理费用等款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3、根据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威海净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联合投资兴建威海银光综合楼协议书》,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只占有被评估房地产权益的60.40%,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4、产权持有者提供的在建工程评估明细表中银光综合楼帐面价值包含威海净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入到银光综合楼一部分,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5、本资产中有部分房屋已出租,详见租赁合同。其中:(1)1252平方米建筑物已租给山东威海百货大楼集团股份公司,租期到2013年6月1日;(2)370平方米建筑物已租给威海市颐和堂大药店,租期到2014年5月31日。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40.27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在办理举牌受让申请手续的同时,须递交人民币400万元保证金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如挂牌截止后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人举牌,则直接成交,该举牌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则在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产生最终受让人和成交价格,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鉴于本项目为物权项目,资产构成相对简单且已在公告信息中充分披露,故本项目挂牌期限即为尽职调查期限,《竞价方案》见附件。意向受让人在办理举牌申请手续的同时,须向上海联交所递交竞买文件(由《竞价方案》之附件一、二、三、四、五组成)。未递交竞买文件或提交无效竞买文件的,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人在办理举牌受让申请手续、交纳保证金、提交有效竞买文件后,即取得受让资格,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承担相关责任。
4.意向受让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帐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交纳保证金、提交有效竞买文件,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按保证金相关规定处置:(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撤回举牌申请的;(2)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举牌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被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转让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参与竞价但均未报价而导致流标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联交所交易规则和项目公告要求的。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按无息返还。
6.在标的资产所在地办理权利人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7.本资产以实际交接日现状交接。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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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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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 注册地(住所) 甘肃省白银市高技术产业园区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 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