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颐杰鸿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青岛市开发区阿里山路138号内2号楼二单元1502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8BJ1000012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山东/青岛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8-01-04 至 2018-01-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资产情况 | ||||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开发区阿里山路138号2栋2单元1502 | ||
房产证号 | 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72133号 | 目前用途 | 商住用地/居住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81.47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转让方名称 | 颐杰鸿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 股东决定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电建股房管[2017]19号《关于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处置青岛市5套商品房事项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 20 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挂牌期间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并提交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本次转让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②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③ 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 本项目如协议成交,受让方需支付成交金额2%的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竞价成交,受让方需支付成交金额5%的竞价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转、受让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未有规定而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为保护、完善其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和其他权益而需支付的费用、中介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资产位于16层,两梯四户,建成于2003年,建筑面积为181.47㎡,户型为四室三厅两卫,简单装修,南北通透。房屋水、电、通讯、消防、弱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齐全,市政集中供暖。该小区临近开发区人民医院,附近有武夷山市场、唐岛湾步行街和机关东部办公中心,商业繁华,交通便捷,地铁1号线在建设中。该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均未发现抵押担保情况。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20.00 万元 | ||
交纳方式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①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如所有竞买人均无应价的;④签订上述合同后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安全保证金的;⑤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等款项后未按约定时限到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交接的;⑥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违约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未能成为受让方并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并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三、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四、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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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 | ||||
相关附件材料 | ||||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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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颐杰鸿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薛真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6609144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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