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岛崂山区香港东路淘金花园8号楼3单元401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7BJ1000283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山东/青岛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7-02-27 至 2017-03-1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崂山区香港东路淘金花园内B1 | ||
房产证号 | 青崂房自管字第1213号 | 目前用途 | 出租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7.2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9.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或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北交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拟转让标的房地产未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于北交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2、根据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综合管理室印发的控制部产权字【2012】86号文件【关于无偿划转部分国有资产的函】、控制部产权字【2013】180号文件【关于无偿划转部分国有资产的函】、控制部产权字【2014】11号文件【关于无偿划转部分国有资产的函】三份文件,已将清单内所涉及房产无偿划转给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且目前正在办理产权过户至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手续。 3、该标的目前有租赁,租赁期至2017年12月31日,该租户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19 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成交,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相关地方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产交接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产交接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2)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3)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房产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及房产现状,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4)同意过户时间在转让方正式办理完毕由集团划转至转让方名下相应手续后,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另行约定过户时间。(5)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7、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标的房产须服从转让方安排。转让方现场踏勘联系人:纪先生 18311213280。8、本项目不论以协议转让或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均须在项目成交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成交金额5%的服务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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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纪晓龙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311213280
- 手机:18311213280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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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 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