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岛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51%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山东/青岛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1-06-01 至 2011-07-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岛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陆振新
成立时间 1992-05-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373.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16358748-3
经营范围
汽车散热器及压铸件、汽车配件制造;进出口业务(按外贸部核准范围经营),工程机械散热器、金属机械(模具、工装、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与经营项目相关的售后服务。(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3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51%
2 青岛汽车散热器工业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863.937814万元 52.317963万元 -66.85617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570.873992万元 8627.581740万元 4943.292252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116.482532万元 526.172371万元 318.37182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387.124343万元 7381.388899万元 5005.735444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3-31 3912.340957万元 25.701431万元 19.27607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050.880023万元 9088.311698万元 4962.568325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5-05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633.020000万元 10152.360000万元
长期投资 2309.900000万元 2861.6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366.080000万元 1246.130000万元
无形资产 0.1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61.870000万元 186.8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3570.870000万元 14447.120000万元
流动负债 6459.420000万元 6440.770000万元
长期负债 2168.170000万元 2166.2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8627.590000万元 8606.970000万元
净资产 4943.280000万元 5840.15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78.48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股权转让款项的30%(包含已支付的保证金)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年内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股权转让后的转让标的企业职工劳动关系不变。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股权转让后,确保变更后的转让标的企业持续经营五年以上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递交受让意向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保证金人民币900万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给付出让人,其它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返还。
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及该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若协议成交,则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竞价成交,双方应根据竞价须知中的相关规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4.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股权转让款项的30%(包含已支付的保证金)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年内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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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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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法人。 2.意向受让人须为同行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并且 成立时间5年以上。 3.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京市芦席营6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