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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海洋大学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73.77%股权及7200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1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山东/青岛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2-05 至 2013-03-0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海洋大学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科苑经一路) 
法定代表人 赵代勇 
成立时间 1992-12-0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2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6359878-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片剂、散剂、硬胶囊剂、粉针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31)。一般经营项目:药物、保健食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盐藻生产和销售;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10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3.77%
2 中国海洋大学 26.2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17.45  -821.14  -813.5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18.67  11712.71  -7594.04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2-31  819.28  -1132.22  -1004.0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3551.07  12149.15  -8598.0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盐业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1-22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106.04  5387.46 
负债总计(万元) 12284.65  12284.65 
净 资 产(万元) -8178.61  -6897.1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11.94293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于2005年生产的D聚甘酯注射液、盒装甘糖酯,数量为3940支、35798瓶,该药的有效为2年,截止资产评估基准日已经超过有效期,该部分药品已经失去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故本次评估为零。
2、本次为股权及债权捆绑转让,股权挂牌价格为0.0001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7200万元。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内蒙古自治区[150000]阿拉善盟[152900]阿拉善左旗[152921]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 
法定代表人 李德禄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5912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146380-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3.7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3.7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盐业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625149 
批准单位名称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200.00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已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决策程序;②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 “兰太”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3年以上,从事医药相关行业的企业法人。(以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0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755506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3年以上, 从事医药相关行业的企业法人。(以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 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