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海洋大学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73.77%股权及7200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415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山东/青岛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2-05 至 2013-03-0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国海洋大学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科苑经一路) | |||||
法定代表人 | 赵代勇 | |||||
成立时间 | 1992-12-0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2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6359878-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片剂、散剂、硬胶囊剂、粉针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31)。一般经营项目:药物、保健食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盐藻生产和销售;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 |||||
职工人数 | 10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73.77% | ||||
2 | 中国海洋大学 | 26.23%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017.45 | -821.14 | -813.5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118.67 | 11712.71 | -7594.04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12-31 | 819.28 | -1132.22 | -1004.0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3551.07 | 12149.15 | -8598.0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盐业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1-22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106.04 | 5387.46 | ||||
负债总计(万元) | 12284.65 | 12284.65 | ||||
净 资 产(万元) | -8178.61 | -6897.1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11.94293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于2005年生产的D聚甘酯注射液、盒装甘糖酯,数量为3940支、35798瓶,该药的有效为2年,截止资产评估基准日已经超过有效期,该部分药品已经失去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故本次评估为零。 2、本次为股权及债权捆绑转让,股权挂牌价格为0.0001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7200万元。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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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内蒙古自治区[150000]阿拉善盟[152900]阿拉善左旗[152921]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 | |||||
法定代表人 | 李德禄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5912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146380-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3.7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3.7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盐业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62514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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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200.000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已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决策程序;②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 “兰太”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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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3年以上,从事医药相关行业的企业法人。(以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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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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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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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0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755506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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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3年以上, 从事医药相关行业的企业法人。(以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 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