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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2、4、6号1-407、1-507室房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Q312SH1024296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山东/济南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3-12 至 2012-04-1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泰卓衡(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2、4、6号1-407、1-507室房产
  注册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法定代表人熊群力
  成立时间1989-05-26
  注册资本人民币  793022.2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规模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10001024-9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性项目: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相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547.940000万元
  地理位置山东
  权属性质所有权
  权证编号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01469号、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01474号
  规划用途办公
  目前用途办公
  建筑面积623.22 平方米
  配套设施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气、通燃气、及场地平整,公共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办公需要。
  周边环境区域内有学校、医院、超市、银行等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周边有融基大厦、嘉恒大厦、发展大厦等商务办公区域,办公环境较为集中。该房产所在区域主要有花园路、洪楼南路等主次干道,道路等级一般,路况较好,人车流量较大,周围有1、10、30、75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条件较好。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山东众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2-03-06
  评估基准日2011-06-22
  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547.9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547.940000万元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47.94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该房产属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其下属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负责处置。房产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该房产所在房屋总层数为7层,该房产所在层数为4、5层,两套房产建筑面积均为311.61平方米。
该房产的主要特点如下:
1、交通便捷。该房产所在区域主要有花园路、洪楼南路等主次干道,道路等级一般,路况较好,人车流量较大,周围有1、10、30、75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条件较好。
2、自然人文环境质量较好。对面为洪楼广场、山东大学洪楼校区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较好。
3、商业聚集程度较高。
4、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该房产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达到“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气、通燃气及场地平整),公共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办公需要。
5、公建配套齐全。区域内有学校、医院、超市、银行等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
6、人流量多。临主次干道,人流量较多。
7、办公环境地处商务区。周边有融基大厦、嘉恒大厦、发展大厦等商务办公区域,办公环境较为集中。
8、未来发展潜力巨大。该区域配套设施齐全,发展潜力较大。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547.94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64.38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本次转让的房产以现状交割,房产产权交割以过户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介意见该房产属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由其下属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负责处置。房产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该房产所在房屋总层数为7层,该房产所在层数为4、5层,两套房产建筑面积均为311.61平方米。
该房产的主要特点如下:
1、交通便捷。该房产所在区域主要有花园路、洪楼南路等主次干道,道路等级一般,路况较好,人车流量较大,周围有1、10、30、75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条件较好。
2、自然人文环境质量较好。对面为洪楼广场、山东大学洪楼校区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较好。
3、商业聚集程度较高。
4、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该房产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达到“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气、通燃气及场地平整),公共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办公需要。
5、公建配套齐全。区域内有学校、医院、超市、银行等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
6、人流量多。临主次干道,人流量较多。
7、办公环境地处商务区。周边有融基大厦、嘉恒大厦、发展大厦等商务办公区域,办公环境较为集中。
8、未来发展潜力巨大。该区域配套设施齐全,发展潜力较大。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64.382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郑向青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63410000-21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