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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部分废旧实物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5SH1000092   项目类别:   行政(事业)资产
  所在地区:   山东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挂牌日期:   2015-03-06 至 2015-03-1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 
北京东捷金拍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2015年3月13日
  展示地点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信息 孙经理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0.000000万元   0.119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1190元为每吨单价,实际重量以现场过磅为准,实际成交总价为成交单价×实际重量;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标的提取工作,自行承担其他或有损耗的风险;3.受让方须自行准备运输工具、起吊索具与机械等
4.装、卸车、运输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所有工器具、作业行为等必须符合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电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所有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为准,如有异议以转让方解释为准;6.拉运标的出厂必须出具由转让方物资供应站开具的出门证出厂,无证不得出厂;7.电厂厂区不得切割、动火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操作。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0.119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预付款70万元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最终以实际称重为准,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当预交款项不足以抵扣剩余转让标的实际价款时,受让方应提前以每次15万元预交额进行预交,方能提取剩余转让标的。受让方需缴纳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成交单价×实际过磅重量)。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通过网络报价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发布期内提交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时应按照产权交易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并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和竞买文件后,可按照《竞价方案》(见附件)约定时间进行网络报价(定时报价期为2015年3月5日10:00至2015年3月20日10:00,定时报价结束即进入连续报价期)。当信息发布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报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本项目协议成交。
6.意向受让方须接受《承诺函》(见附件)全部内容,并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以书面形式递交《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顾玲燕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538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以营业执照经营 范围为准)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