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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烟台市鑫海货代有限公司24%国有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ZBZR0902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山东/烟台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09-03-06 至 2009-04-0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评估价值挂牌价格挂牌时间
ZBZR09025烟台市鑫海货代有限公司24%国有股权165.68万元166.00万元2009-03-06至
2009-04-02  

转让方基本情况名  称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住  址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周波 
注册资本10亿元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货物装卸、储存、加工、理货、中转、代理、疏运、公路货物运输、水路客货运输服务、航修、机械制修、工业生产及贸易、通讯服务等。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名  称烟台市鑫海货代有限公司 
住  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3号 
法定代表人赵瑞敏 
注册资本330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销售、加工、服务、代办:国内水路货运代理、仓储业务、散货包装、代办来料加工、金属材料、代办运输、代货主租船。 
职工情况9人 
职工安置方案  职工合同保持不变,职工工龄由改制后企业连续计算。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 
是否属于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否 
企业产权构成
前3名股东名称出 资 额出资比例
(%)
烟台市润盛铜业有限公司 132万元40 
烟台有色金属集团经营有限公司 118.8万元36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79.2万元2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批准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烟国资产权[2009] 2 号 
批复内容  同意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烟台市鑫海货代有限公司24%国有股权以166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 

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情况中介机构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基准日2008年3月31日 
财务报表
科  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2276.93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62.7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37.5 
   资产合计2377.21 
流动负债1720.93 
长期负债 
   负债合计1720.93 
   所有者权益656.28 
利 润 表
业务收入73.63 
营业利润-40.36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支净额0.06 
利润总额-40.3 
减:所得税110.41 
净利润-150.71 

经审计的转让标的企业近期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
(2009年1月31日 )
总 资 产629.28 
负  债252.58 
所有者权益376.70 
利润表
(2009年1月 )
业务收入
营业利润-13.03 
净 利 润-13.03 
财务状况说明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公司所属广西北海1778.65平方米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相关各方承诺,该土地开发、转让后的增值部分由原股东根据出资比例分配。 
 
  

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中介机构烟台嘉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08年3月31日 
评估结果
总 资 产2411.28 
负  债1720.93 
净 资 产690.35
核准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文号烟国资评估[2009]3号 

转让行为法律意见中介机构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意见内容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烟台市鑫海货代有限公司24%国有股权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交易方式选择挂牌期满未征集
到意向受让方的
到期自动撤牌 
挂牌期满征集到
两个及两个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
受让方的
在五个工作日内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 

管理层拟参与购买国有产权情况
姓  名职  务持有产权数量
(万股)
占出资比例
(%)
拟受让产权数
量(万股)
拟受让比例
(%)
赵瑞敏 法人代表   79.2万股 24 
      
      
      
      
      
      
 

对受让方要求  1、意向受让方主体为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从事货代工作的实际经验,且无犯罪记录。意向受让方为独立法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购买申请书时,须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烟台办事处(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交易中心联系信息
对该国有股权有购买意向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到中心办理购买登记手续。
联 系 人马女士/赵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531-86196152/0535-6611106 
传  真0531-86196167/0535-6613326 
E_MAILmalh8086@126.com/ytlilongning@163.com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 联系人:马女士/赵女士 李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531-86196152/0535-661110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531-86196167/0535-6613326
  • 邮件:malh8086@126.com/ytlilongning@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主体为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从 事货代工作的实际经验,且无犯罪记录。意向受让方为独立法人 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购买申请书时,须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烟 台办事处(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