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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烟台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6.4%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山东/烟台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1-06-01 至 2011-07-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烟台开发区长江路212号 法定代表人 黄明岩 成立时间 1992-05-1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8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6509305-7 经营范围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制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 职工人数 4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公司 86.4% 2 尚登先 9% 3 张凯 1.9334% 4 许世杰 1.3333% 5 杜金虎 1.333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315.576625万元 -1745.396977万元 -1741.34494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8527.172927万元 33113.568346万元 5413.604581万元 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19.279307万元 -1119.700403万元 -1132.42549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859.978244万元 23705.028719万元 7154.949525万元 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8-31 892.284400万元 -127.930477万元 -238.36572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9204.047575万元 34150.756487万元 5053.29108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路兆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09-25 评估基准日 2010-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1146.467636万元 37232.975127万元 长期投资 1912.611903万元 3336.720281万元 固定资产 547.228346万元 1237.608761万元 无形资产 123.385979万元 453.881477万元 其它资产 183.265673万元 183.265673万元 资产总计 33912.959537万元 42444.451319万元 流动负债 22645.893856万元 22645.893856万元 长期负债 6000.000000万元 600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8645.893856万元 28645.893856万元 净资产 5267.065681万元 13798.557463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921.953648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烟台科信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CECF贷2010第055号),借款4,800.00万元,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物如下:(1)将烟台市芝罘区南通路以东,西南河路东的公司开发的待售“山海云天”商铺(1-15号)作为抵押物;(2)将烟台市芝罘区南通路以东,西南河路东“山海云天”2期土地作为抵押。(3)将潍坊市奎文区院校街以北、虞河路以西,烟台科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潍坊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河苑”项目所拥有的土地进行抵押。 2.2010年4月19日,烟台科信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CECF贷2010第037号),借款900.00万元,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物如下:(1)将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12号楼(房产证为烟房权证开字第106528号)科信大厦作为抵押物;(2)将地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D1别墅(房产证为烟房开全证字第10652号)作为抵押物;(3)将地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D2别墅(房产证为烟房开全证字第106525号作为抵押物。 3.2010年6月29日,烟台科信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CECF贷2010第053号),借款800.00万元,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物为科信公司位于开发区天山路38号的工业厂房,该厂房为自建用房,无产权证。 4.公司2007年9月通过拍卖竞得潍坊市区2007-20号地块(原潍坊武警支队院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科信公司除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外,尚须为潍坊武警支队无偿提供26户共计约2500平方米一栋楼1-4层的住宅,用于该支队拆迁住户的安置。截止评估基准日,该事项尚未进行。 5.公司长期投资中对江苏电力发展股份公司的投资,最初投资时间为1993年10月,2006年10月烟台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江苏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托管证券确认书,确认烟台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电力325000股本,近几年科信公司也收到被投资企业的分红。因烟台科信公司对江苏电力不拥有控股权,无法取得被投资企业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故本次评估以对该被投资企业的账面值列示评估值。 6.在固定资产中核算的3、4、5号厂房,其所占用的土地已取得烟国用(2001)字第1102号土地使用证,在评估基准日3、4、5号厂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本次评估,根据科信公司申报上述厂房的建筑面积,评估人员进行现场核实,若该厂房以后取得房屋产权证,以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 7.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人为烟台开发区科信新技术产业发展公司,2006年烟台开发区科信新技术产业发展公司更名为烟台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权证尚未办理变更手续。 8.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5月24日中电资【2010】266号文件通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烟台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6.4%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子产业开发公司,在评估报告出具日,烟台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9.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537.57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1.受让方需承诺,股权转让后,烟台科信与职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职工继续上岗,并按国家、省市及烟台开发区的有关政策执行。 2.受让方需承诺,股权转让后,劳动合同自股权转让完成后到期的职工,企业应与之续签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职工在烟台科信股权转让前工作的年限须连续计算为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 受让方需承诺,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需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日即时代替标的公司偿还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500万元抵押贷款本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金额20%的交易保证金。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后有2个或2个以上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前期支付的举牌保证金可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给付出让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人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总价款(包括前期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3.受让方需承诺,股权转让后,选择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一年内级别不降;原企业的薪酬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保持三年内不降低。 4.受让方需承诺,股权转让后,烟台科信如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须按劳动合同规定予以补偿。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2.近三年无重大诉讼风险,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推介意见 例行推介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145.9528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86.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6.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1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