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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烟台大酒店2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山东/烟台   所属行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挂牌日期:   2009-09-16 至 2009-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注册资本1200.000000 (万元)
注册时间1986-07-21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东郊
法人代表姜洪春
股权构成
 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中钢集团公司75%
2中钢国际有限公司25%
经营范围综合性宾馆服务业务、经营商场。
人员情况172人
账面总资产2773.766861 (万元)
账面总负债5517.214375 (万元)
账面净资产-2833.671417 (万元)
评估总资产17511.500503 (万元)
评估总负债5517.214375 (万元)
评估净资产6212.188728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08-12-31
评估师事务所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批准文号- - 董事会决议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08年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
1057.591782万元-414.976403万元-401.976403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2007年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
1095.308115万元-320.401281万元-320.401281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财务报表日期2009-07-31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
451.406300万元-362.434656万元-362.434656万元
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
2582.353934万元5778.460007万元2582.353934万元
对受让方的要求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须为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法人;
3.意向受让方须在烟台地区拥有存续一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实体,并设有共产党的组织机构。有助于标的企业员工的妥善安置及人员稳定,以便接续标的企业员工的党组织关系。
转让基本要求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受让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转让的“烟台大酒店75%股权及4727.6614万元债权”项目;
2.意向受让方在成功受让后,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在未付清全款前交易所不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不得要求办理标的企业的工商变更。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受让后,3年内不改变标的企业的经营范围。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受让后,标的企业需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继续维持与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受让后,按照《烟台大酒店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在3个月内向标的企业职工做出承诺,解决遗留的历史问题。
6.标的企业现离退休人员按原渠道及办法管理。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受让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原租户的租赁合同,对租住酒店商业用房的租户,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对租住在标的企业地块上住宅用房的标的企业职工租户,在动迁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烟台市相关政策办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受让后将为标的企业所有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9.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的经营损益,转让方不承担和享有。
10.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按挂牌价格股权部分的30%支付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2)竞价保证金:如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交易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3)特别保证金:为确保合同中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受让方在合同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需另将250万元人民币支付到交易所指定的账户。该款项为特殊用途的保证金,待受让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后,转让方通知交易所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受让方;若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烟台大酒店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启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动用该保证金,按约定解决相关事宜,且该资金不足时,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继续追索;
(4)保证金扣除: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产权交易保证金后,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单方退出产权交易程序;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买受人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工商变更后,受让方未按照《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转让方将有权要求交易所将250万履约保证金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代受让方履行相应义务。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钢国际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先生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5210386797
  • 手机:15210386797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