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烟台中油石油储运销售有限公司2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山东/烟台 | 所属行业: | 矿业 |
挂牌日期: | 2009-06-11 至 2009-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企业类型 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注册资本 668.000000(万元)
注册时间 2001-07-04
法人代表 王新庆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汽油、、柴油(有效期至2009年10月23日止),润滑油,燃料油(不含化学危险品)。
主营业务 批发零售汽油、、柴油(有效期至2009年10月23日止),润滑油,燃料油(不含化学危险品)。
评估总资产 | 669.2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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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净资产 | 669.230000(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批准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批准文号 | 石油资字[2007]251号 |
批复内容 | 同意转让 |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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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揭示 |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烟台阳光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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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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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廖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100032
- 电话:13910339339
- 手机:13910339339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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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让方的要求 1、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受让方须具有成品油零售销售资质; 5、受让人须为单一企业法人,不得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 牌,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人在递交举牌材料的同时,必须 同时递交人民币40万元整举牌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帐户。如协议成 交,该举牌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该保 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竞价成功,则该保证金转为履约的部分 款项。 2、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 款(含举牌保证金)打入出让方指定的账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工商银行青岛市市南区第四支行, 3803027909024903310”。 3、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不得再使用中国石油标识、商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