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
所在地区: | 山东/潍坊 | 所属行业: | 食品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9-11-19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拟对从潍坊市工商银行收购的高密市北王肉食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收购时累计债权总额1184.16万元。其中本金800万元、利息384.16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企业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为500万元贷款设定抵押。目前抵押物仍然存在;保证人高密市华鲁建筑有限公司,保证贷款金额300万元。
债权资产:债务人高密市北王肉食总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15日,位于高密市高密镇北大王庄村,属镇办集体企业,注册资金560万元,投资到位。其主管部门为高密市产北大王庄村委,主要经营:禽蛋、肉食、熟食、包装食品、蔬菜、水产品等生产销售。该债务人已停止经营,原厂址处于闲置状态。
主债务人以机器设备70台套、厂房5444平方米设定抵押,抵押机器设备为车床、剪板机、压力机、液压机等,抵押房产为:1.坐落于北大王庄,房权证号为(88)高房公字第429号,所有权人为高密镇北大王庄;2.坐落于北大王庄,房权证号为鲁潍高字第447号,所有权人为高密镇北大王庄标准件厂。
保证人高密市华鲁建筑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百脉湖大街28号,2000年4月4日成立,注册资本2080万元,均已投资到位,主要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现该企业尚在经营中。
2006年2月18日我办将借款人、高密北大王庄标准件厂、高密市高密镇北大王庄居民委员会起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标的500万元。2008年6月13日,法院下达(2006)潍民二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原告有权依法以被告北王肉食总公司和北大王庄居委会提供的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在5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2008年11月4日,我办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08)潍执字第289号。
欲了解主从债务人及抵押详细信息请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我办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孟新赵娜
联系电话:0531-82079897、82079798
传真:0531-82079897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09年11月18日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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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高密市北王肉食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 联系人:孟新赵娜
-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531-82079897、820797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531-82079897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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