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营市天源成品油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438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山东/东营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7-15 至 2011-08-1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东营市天源成品油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2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郭震 | |||||
成立时间 | 2008-03-2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9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7316235-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至2014年2月27日);一般经营项目:机油、润滑油、日用百货、五金建材销售;汽车美容、洗车。(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 | |||||
职工人数 | 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025.75 | 81.51 | 60.3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39.65 | 127.97 | 311.69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5-31 | 1663.81 | 145.11 | 141.5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021.18 | 541.21 | 479.9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东营天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7-12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2-28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615.95 | 774.79 | ||||
负债总计(万元) | 122.21 | 122.21 | ||||
净 资 产(万元) | 493.74 | 652.5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52.5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山东省[370000]东营市[370500]东营区[370502]东营区北二路56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忠祥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08.4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845659-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52.5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19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 3、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未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不含保证金)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96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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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潘昕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815136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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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