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山东/枣庄 | 所属行业: | 矿业 |
挂牌日期: | 2009-09-15 至 2009-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根据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关于福兴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枣庄市福兴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枣庄市福兴港航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峄财字[2009]22号)意见,福兴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枣庄市福兴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兴矿山”)49%国有股权,以不低于493.38万元的价格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福兴矿山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由福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福兴矿山经营范围:机械配件加工、菱镁板制造、矿山设备修理、五金电料、电缆、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农产品销售。
经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福兴矿山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截至2008年8月31日,福兴矿山总资产3323.63万元,负债2295.04万元,净资产1028.59万元。
经枣庄中实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福兴矿山资产状况进行评估,截至2008年8月31日,福兴矿山总资产3301.94万元,负债2295.04万元,净资产1006.90万元。2009年4月30日,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对该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
福兴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福兴矿山49%国有股权事宜已经福兴矿山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同意。
福兴集团有限公司郑重承诺:在评估基准日至权证变更日期间,将负责监督管理福兴矿山的资产,不得有随意借款,放弃债权,提前清偿债务,对外提供担保,隐匿、私分、无偿或非正常压价转让企业财产等行为。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福兴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福兴矿山49%国有股权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福兴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受让方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受让方受让该股权时,须同时受让枣庄市福兴港航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
2、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受让方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企业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合同;
4、确定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531-86196169
传真:0531-86196169
地址:中国山东济南市顺河街176号商银大厦25层
邮政编码:250001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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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福兴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联系人: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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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531-8619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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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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