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枣庄盖泽炉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01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山东/枣庄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07-31 至 2012-08-2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枣庄盖泽炉窑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界河镇驻地) | |||||
法定代表人 | 徐志森 | |||||
成立时间 | 2005-05-3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4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7528486-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炉窑安装、检修;炉窑工程及耐火材料技术咨询;土建工程(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及资质证的,凭许可及资质经营)。 | |||||
职工人数 | 4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山东盖泽实业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977.15 | 735.65 | 553.6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48.03 | 1259.2 | 788.83 | ||||
审计机构 |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5-31 | 474.93 | 43.72 | 43.7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356.32 | 1528.71 | 827.6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7-25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651.3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2802.91 | - | ||||
净 资 产(万元) | 848.39 | 851.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51.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评估基准日时点,标的企业的股东为山东盖泽实业有限公司和魏振超等39名自然人股东,2011年12月30日,山东盖泽实业有限公司已经收购标的企业自然人股东所持股权,持有标的企业100%股权,章程已经变更。 2、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于2011年8月搬到新办公地点,搬迁后,其账面上的构筑物,长期待摊费用对企业不再有价值。 3、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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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盖泽实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山东省[370000]枣庄市[370400]滕州市[370481]山东省滕州市界河镇 | |||||
法定代表人 | 袁亮国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075942-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48-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盖泽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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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51.4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55.4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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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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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55.42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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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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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山东盖泽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45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755506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