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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淄博鲁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09SH100261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山东/淄博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挂牌日期:   2009-03-09 至 2009-04-0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项目编号G309SH1002611

  交易内容

  标的名称淄博鲁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挂牌价格801.843990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类别国有独资公司
  成立时间1996-05-28
  经营范围出租客运、公交客运、汽车租赁(有效期至2009年8月1日),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装饰,户外、车身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出租客运、公交客运、汽车租赁
  注册资本RMB  244.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来民

  资产状况

  交易基准日2008-08-31
  总资产1077.316791万元            
其中:  固定资产:192.165280万元      流动资产:706.866239万元      其他:178.285272万元      
  总负债275.472801万元
  所有者权益801.843990万元

  经营状况

  年        份营业收入主营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前一年度986.937479万元  986.937479万元   383.213021万元   308.921956万元   
  前二年度915.373411万元  915.373411万元   39.845886万元   29.082180万元   

  其他

  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公司近一年经营状况数据为2008年1-8月经营情况。2008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是:与齐鲁石化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人工成本转由齐鲁石化分公司承担,不再由淄博鲁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44万元,在工商登记注册时,以自然人的名义(自然人包括:秦立树、崔永杰、杨建辉、康传海、魏建民、苏镜、郭志军)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前述自然人只是名义上的股东,实际股东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
      3.标的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09年8月1日。
      4.标的公司现有三条公交客运线路均途径齐鲁石化公司职工生活区和厂区, 维系着齐鲁石化分公司地区的和谐与稳定。
      5.标的公司与其母体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客运中心共用一套公交客运IC卡系统,且标的公司收入结算统一由客运中心办理。
      6.标的公司通行齐鲁石化分公司厂区、生活区的客车,实行审批制,每年由齐鲁石化分公司进行审批同意才能通行。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方在举牌申请时需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支付人民币240万元作为举牌保证金。如协议成交,该举牌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该保证金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
         为保护出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人,出让人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举牌,即为对此承诺,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全部条款之内容 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1)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因非出让方的原因,其在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相应的《服务协议》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2.股权转让的总价款在签订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让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 根据标的公司三条公交客运路线与齐鲁石化分公司的特殊关系,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确保不改变三条公交客运路线并保证其安全正点运行,同时,需书面承诺同意持续为齐鲁石化分公司职工通勤和家属出行服务,并在成为受让方后与齐鲁石化分公司签署相应的《服务协议》 。
      4.标的公司已揭示的债权债务由股东变更后的鲁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
      5.  意向受让方在举牌申请时必须根据标的公司实际情况,提供符合实际情况的标的公司经营计划 。
      6. 本项目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意向受让人在提交举牌资料并将240万元保证金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之日 。
      7.意向受让方受让该部分股权后,五年内不得对外转让(除出让方同意外)。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文号石化资产财产[2008]211号
  批复主要内容同意挂牌转让标的公司全部股权

  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名称持有产权比例本次转让产权比例
1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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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投资风险自负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凌 刘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5877315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最近两年连续赢 利,截止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800万元;  3、意向受让方从事的行业应与标的公司业务具有相关性,并具有丰 富的管理运营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人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 牌;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