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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颐中(青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55.03%股权及2677027.45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山东/青岛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2-08 至 2012-03-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颐中(青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赵哥庄村南) 法定代表人 裴建军 成立时间 1998-11-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72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646581-1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建筑防水卷材等。 职工人数 12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55.03% 2 青岛大洋涂料厂 44.9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210.41 161.04 -69.3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627.1 1896.79 1730.31 审计机构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0-31 6822.62 -69.42 -68.7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798.45 2249.22 1549.2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烟草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1-07 评估基准日 2011-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779.01 3886.92 负债总计(万元) 2379.76 2379.76 净 资 产(万元) 1399.25 1507.1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97.09289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所 律师事务所 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颐中(青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55.03%股权挂牌金额为759.99万元,债权挂牌金额为2677027.45元; 2、标的企业的经营年限至2018年11月18日到期(见营业执照、章程); 3、依据标的企业章程第四章第五条之规定,标的企业所占用的土地为青岛大洋涂料厂所有,不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 4、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东省[370000]青岛市[370200]市辖区[370201]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花苑新村502号 法定代表人 孙勇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烟草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26459278-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0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0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27.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在工商变更登记前解除转让方对标的企业450万元银行贷款的担保; 5、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须变更标的企业名称,并不在转让后的新标的企业名称中含有“颐中”或与“颐中”相近内容的字样; 6、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同意标的企业延续现有职工的聘用关系。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 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