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2、4、6号1-407室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W312SH10G1004-2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山东/济南 | 所属行业: | 电子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05-31 至 2012-06-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委托(泰卓衡(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资产公告信息 |
|
||||||||||||||||||||||||||||||
资产评估情况 |
|
||||||||||||||||||||||||||||||
律师事务所 | 无 | ||||||||||||||||||||||||||||||
内部审议情况 | 批复 | ||||||||||||||||||||||||||||||
项目 |
|
||||||||||||||||||||||||||||||
资产总计 |
|
||||||||||||||||||||||||||||||
负债总计 |
|
||||||||||||||||||||||||||||||
净资产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其他披露内容 |
此房产目前在租赁中,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租约于2013年2月底到期。承租人未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按照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应用有效期自评估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
其他信息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挂牌价格 | 260.000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
多次付款要求 | 首付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20万元,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付清。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2万到上交所指定账户。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竞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0万元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付清。 3.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价款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推介意见 |
该房产属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由其下属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负责处置。房产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该房产所在房屋总层数为7层,该房产所在层数为4层,房产建筑面积均为311.61平方米。 该房产的主要特点如下: 1、交通便捷。该房产所在区域主要有花园路、洪楼南路等主次干道,道路等级一般,路况较好,人车流量较大,周围有1、10、30、75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条件较好。 2、自然人文环境质量较好。对面为洪楼广场、山东大学洪楼校区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较好。 3、商业聚集程度较高。 4、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该房产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达到“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气、通燃气及场地平整),公共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办公需要。 5、公建配套齐全。区域内有学校、医院、超市、银行等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 6、人流量多。临主次干道,人流量较多。 7、办公环境地处商务区。周边有融基大厦、嘉恒大厦、发展大厦等商务办公区域,办公环境较为集中。 8、未来发展潜力巨大。该区域配套设施齐全,发展潜力较大。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2.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郑向青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63410000-21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为自 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