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正大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7.14%国有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山东/济南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09-07-14 至 2009-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正大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烟国资产权〔2009〕11号)意见,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烟台正大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7.14%国有股权(以下简称“正大国民公司”),以不低于5035.88万元的价格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正大国民公司注册资本1050万美元,其中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600万美元,占出资总额的57.14%;正大能源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50万美元,占出资总额的42.86%。正大国民公司经营范围:莱山区滨海路房地产开发及其经营,新能源技术开发(须凭法定的许可证件经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求受让方须满足下列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购买申请书时,须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烟台办事处(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4、确定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正大国民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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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正大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联系人:马女士
- 地址:中国山东济南市顺河街176号商银大厦25层
- 邮编:250001
- 电话:0531-8619615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531-86196153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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