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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赣西医院国有资产转让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行政(事业)资产
  所在地区:   江西/萍乡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09-03-31 至 2009-04-14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实物资产

  房屋土地标的位于江西萍乡市湘东区萍钢厂内,账面价值209.56万元(建筑物类),评估价548.99万元(含土地),土地权属:工业划拨,目前用途:医院用地,土地面积:11022.48㎡。

  设备资产账面价值:136.86万元,评估价值:20.91万元,现状分析:设备相当大部分购置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早已超过其经济寿命年限,目前基本都未正常使用。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68.78万元,二级甲等医院。

  一、标的情况介绍:

  本次赣西医院国有资产转让的主体是: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标的转让资产为: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及无形资产。经江西中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其中房屋建筑物为:444.28万元、设备为:20.91万元、土地使用权为:209.43万元、无形资产为:68.78万元。挂牌转让价为:638.68万元。

  二、转让基本要求:

  1、本标的挂牌期自2009年3月31日至2009年4月14日17时止,意向受让人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受让申请,挂牌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人进行资格审查。

  2、挂牌期内如只有一位意向受让人,即确定该意向受让人为买受人,买受人与转让方按照挂牌要求直接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竞价规则、时间另行公告)。

  3、买受人确定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产权转让方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本次转让涉及的所有产权交易费用、权证变更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含以后办理房产、土地过户所需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等)。

  5、因本次转让标的与赣西医院自有资产混合在一起,买受人成功受让标的后,必须将该标的全部资产入股赣西医院,即买受人只能按照该标的此次转让价格所占赣西医院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赣西医院股权比例,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赣西医院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7085119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 本次标的转让中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1022.48平方米,土 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支付,用途为医疗用地, 转让后不得改变用途。 本次标的转让中含有房屋建筑物共计17处,其中已拆除6处、5处房 产有房屋产权证,其余房产没有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