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中建万佳燃气有限公司90%股权及1404.25107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187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所在地区: | 江西/九江 | 所属行业: | 石油石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1-01-25 至 2011-06-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西中建万佳燃气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江西省-九江市(江西省湖口县洋港) | |||||
法定代表人 | 孙平 | |||||
成立时间 | 1997-08-0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2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石油石化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565606-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液化石油气(气体充装注册登记证有效期至2012-11-18止)及其相关配套的仪器.仪表.燃气用具.设备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962.49 | -74.09 | -16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751.44 | 3471.29 | -1719.85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逸兴盛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5-31 | 0 | -68.09 | -68.0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637.21 | 3820.2 | -2182.9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江西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7-08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800.4 | 2258.95 | ||||
负债总计(万元) | 3567.03 | 3567.03 | ||||
净 资 产(万元) | -1766.63 | -1308.0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26.9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逸兴盛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的江西中建万佳燃气有限公司1404.25万元债权具体组成为:纳入评估范围的应付账款——中协服务开发中心437万元;其他应付款——全国政协办公厅服务开发中心364.5万元、中协服务开发中心——601.452970万元、贤达林餐厅——0.4915万元、中协宾馆——0.8066万元。 其他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4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晔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213--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 |||||
组织机构代码 | 00001131-6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504.2510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价格25%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后,转让方即可领取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承继评估报告中的债务,具体债务处理方案如下:(1)对转让方及其所属单位的1404.25万元的债务,受让方须按转让条件第1条 的规定支付;(2)欠九江商业银行的1800万元抵押贷款受让方在取得标的公司的股权后,由标的公司以受让方应享有的权益,单独支付,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关责任;(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代替转让方承担对九江商业银行300万元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 并到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合法经营,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8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王欢 | 联系电话 | 66295620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春雷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1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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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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